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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IVA債務重組 : 因賭博而申請破產是否犯罪?
發表人 raymond 於 2009/3/10 4:08:49 (1593 人讀取)

最近有想申請破產又或已透過我正在辦理破產的客人,經常向我查詢,提及最近看到一則關於因賭博而引致要申請破產的過案,被破產署或破產管理署提刑事票控,要上法庭打官司。現在對申請破產感到非常懮心,所以特別向我查詢。該案據報章報導撮要如下:

"一名髮型屋股東因拖欠舖租3萬元及其他欠款無力償還,其後破產,他接受署方查詢時「自爆」,破產前兩年曾到澳門豪賭並欠下50萬元,署方遂提出票控,他昨被裁定罪成。

案件押後至3月20日判刑,以索閱社會服務令報告,其間被告袁錦榮(55歲)獲准保釋。

被告被控一項「破產人因賭博等而有罪」的罪名。控方指出,他自2006年6月起開設髮型屋,翌年9月欠租,同年12月破產,當時欠下19.7萬元欠債,包括拖欠領匯的3.7萬元租金、利息和差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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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疏忽索償 : 工傷苦主錯聘中介公司引致百萬損失,入稟法庭追討
發表人 raymond 於 2008/8/18 1:40:00 (1192 人讀取)

繼一名涉嫌與中介索償公司有關的律師遭律政署提出檢控後,再揭發有工傷苦主因聘用中介公司進行追討而少收賠償過百萬,因此如需進行工傷,疏忽或交通意外索償,應直接聯絡香港執業律師商討。

2008年8月17日東方日報報導一宗向律師索償案如下:
塑膠原料公司男職員因工受傷,手指骨折變形,他找中介公司處理向僱主索償,並聘用由對方介紹的律師行任法律代表。但律師行疑未有盡責替他爭取權益,相反還游說他以三萬多元「超低價」與僱主和解,扣除中介公司服務費後,實得二萬六千元。職員後來另聘律師,發現原應可獲的賠償可能高達逾一百萬元,因此入稟控告有關律師行疏忽,要求對方賠償當中的差額。

直接聯絡香港執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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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IVA債務重組 : 上月1100宗破產申請創3年半新高
發表人 raymond 於 2008/8/16 2:08:34 (919 人讀取)

破產申請上月創下3年半新高,反映香港經濟增長存有隱懮,未來線經濟未許樂觀。高通脹進一步削弱低收入家庭的生活水平,引致債務。

上月有近1,100宗破產申請,是3年半以來的新高。有專辦破產案件的律師表示,通脹逼人,破產人士由高薪轉為基層,不少低薪人士靠每月微薄薪金養家,連買米也要「碌卡」透支,結果難抵高息,欠下10萬元便要踏上破產之路。

執業律師鄧達明表示,現時申請破產以低收入人士為主,平均月薪只有七、八千元,在高通脹下,他們養家重擔更大,有人甚至要以信用卡透支過活。「人工那麼少,但要養活一家數口,又要交租,買米也只好簽卡,一欠卡數就很難回頭,有些只欠10萬元便要破產。」鄧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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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 : 上訴庭加重販運K仔的判刑指引
發表人 raymond 於 2008/6/7 1:24:53 (1418 人讀取)

有鑑於年青人濫用K仔(綠安胴)及狂喜等軟性毒品日益嚴重,為阻嚇濫用K仔情况,高等法院上訴庭在處理一宗由律政署K仔販運案的上訴刑期的上訴申請時,大幅度提高有關的判刑指引,大致如下:

一克或以下 : 由法庭酌情處理
一克至10克 : 2 至 4年監禁
10克至50克 : 4 至 6年監禁
50克至300克 : 6 至 9年監禁
300克至600克 : 9 至 12年監禁
600克至1000克 : 12 至 14年監禁
1000克以上 : 14年以上監禁

資訊科技 : 於虛擬世界犯案,與現實世界一視同仁
發表人 raymond 於 2007/12/7 21:38:40 (1352 人讀取)

隨著互聯網應用漸趨普及,創造了很多一夜致富的神話,如Yahoo!, Google, Youtube 及facebook等.網民爭相參予網上虛擬世界活動,尋找現實世界的一種另類生活模式.但有網民或壞份子,誤以為虛擬世界無王管,於虛擬世界中胡作非為,如盜取他人的虛擬資產,發放不負責的言論等.

其實作為一名香港執業律師,鄧達明律師經常於接受報章或傳媒訪問時刻意強調不論是在虛擬或真實世界中,大眾亦應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法律方面,無論是在虛擬或真實世界中一樣受規管,正如我於2007年12月7日於經濟日報的訪問中回應關於虛擬世界第二人生Second Life的專題訪問時,有以下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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